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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你要約束小孩,有兩個非常重要的關鍵。

第一個,彼此之間要有一個共識:要講話溝通,而不是用命令的。命令是絕對沒用的。

第二個,規定也是沒有用的。你越是去訂下規則,他越是滑頭;有道是「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」,兩個人搞來搞去,好像捉迷藏一樣。

你一定要跟孩子講話。講到兩個人都很穩定了之後,坐下來,告訴他一件事情該怎麼做,同時也要告訴他為什麼要這樣,優點跟缺點是什麼,然後他能做多少、你願意做多少,兩個人先講好。如果溝通當中存在壓抑的情況,孩子就會反抗。當你跟他講好,他懂你的意思也同意了,兩個人有了約定,之後就可以進行制裁的動作。

譬如說,孩子要出去玩,你希望孩子六點回來吃晚飯。但是他說:「我不想這麼早回來。」

「六點還早?我覺得你不應該這麼晚才回來。」

孩子問:「那你為什麼要我早一點回來?」

「叫你回來還要什麼理由?我跟你講過幾次別太晚回家?再不聽話我就揍你!」

像這種講法,當然會有問題嘛。

你可以跟他商量,問他的想法。「好,那你自己說,幾點?」你有你的底限,他有他的底限,找到一個兩邊都能接受的,雙方就達成共識。協議好了之後,就有約束力了。

在協議之前,要讓孩子感覺到你是以愛為出發點,而不是以父母的身份去逼他就範。「你是我兒子,你吃我的、穿我的,我當然可以規定你幾點回來,不然你就沒飯吃!」這就是不平等條約。你要跟他講清楚為什麼要這樣,講好之後,兩邊才做一個規定。規定好了之後,就照這個方式去執行。

在執行的過程當中,不能因為孩子某次沒做好,就找方式處罰他。你要一次、一次不停地跟他講,讓他改進,不能因為他做不到,你逮到機會就開始罵他個狗血淋頭,這樣就會一直互相傷害。

我遇過一個實例。爸爸叫女兒考台大法律系,每次學校考試考不好,爸爸就處罰她。後來女兒也很爭氣,真的讓她考上了。四年之後畢業了,她就跟爸爸說:「你要的台大法律系,我給你唸完了。」然後,她再也不做任何跟法律有關的事。爸爸覺得非常無奈,怎麼會這樣?怎麼女兒的脾氣會硬成這個樣子?只為了一張文憑,摧毀了父女之間的情誼。

這就是做父母的動不動就用處罰、強迫、硬逼的方式,帶來的另一種反效果。父母太強勢的時候,小孩子的心態就會變成:「好吧,那我就忍……」,有時候效果也不是很好,因為你不知道孩子忍耐久了以後,究竟會發生什麼事。

所以,最好是彼此有個共識──你喜歡怎樣、我喜歡怎樣、為什麼要這樣,有了那個規定之後,你必須一次又一次的要求,但不是用打、用罵的。不能罵,不能打,還要讓孩子聽話,這就是一門大學問了。

沒有一個人喜歡把話重覆講無數次。幾乎每一個跟小孩子翻臉的父母,都會說:「我已經講一百次了,一百次!」一百次算什麼?講一百次講不聽,就跟孩子斷絕關係嗎?當然不是。要一直要求,要一直跟孩子溝通,當然就很麻煩哪。

許多父母就是因為怕麻煩,乾脆用打的比較快,用罵的比較直接,用恐嚇的比較有效……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,做父母的人一樣也要進步,否則跟子女之間的相處就會相當痛苦。

為什麼現在的親子之間,父母常會以「沒時間講」、「不要跟他講」做為理由?譬如孩子抽菸了,你要他戒煙,很麻煩哪!講好幾年也不太有用,到最後又任由他去,想一想還是覺得不太對,畢竟孩子那麼年輕,是吧?

對於孩子,從小就得要求他自律,要讓他知道應對進退、待人處世與養身之道。爸媽自己得身體力行,身教、言教都要注意。如果沒有教好的話,到最後孩子長大了,教不動了,還是得要靠溝通來解決。只不過等到那個時候,父母要付出的代價可就大了。

「溝通?那可是一門大學問啊!」

沒錯。但我們不需要講的這麼複雜,你最重要的只需要做到一件事──讓他知道你愛他,這樣就可以了。

孩子長大了,不必有那麼多的約束,除非他跑去吸毒、賭博或是違法犯紀的事。如果事情不是這樣嚴重,平常在生活、工作、愛情上,都不需要過份地約束他。只要讓他知道你愛他,你支持他,這樣就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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